不喜欢李亚鹏,但更讨厌八卦。
当然,娱妓是一个职业,跟拍名人无可厚非,不过,我想问一下,这些人的报道有没有边界?我知道,在法律上对公众人物隐私的保护是不同于一般人的,很宽泛,但即便宽泛如太平洋,也该有个岸管着吧,对于名人,究竟哪里才是属于他们自己的领地?
我认识一个老实人,从来不招谁不惹谁,特怕事儿,有一天在街上,看见一个小流氓推搡自己的儿子,老实人愤怒了,冲上去就和那个家伙撕扯在一处,大嘴巴子一个接着一个的抡,为了自己的小宝贝,他把三十多年的架一股脑全消费了。
我也是当爹的人,我女儿今天早上摔了一个跟头,心疼的要命。所以,尽管我对李亚鹏非常的不“感冒”,但在这件事情上我是支持他的,他展示出了一个“名人”在除“名”之后作为一个“人”的基本素质——“别打扰我女儿的生活。”他可能不在乎记者说他曾和某某某睡过,但,那一刻他很在乎闪光灯对一个女孩的刺激。
从戴安娜王妃,到李亚鹏王菲,严重鄙视娱乐记者里的败类,如果没有法律,建议打死。
该!!!!!!!!!